一、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的最重要五一节。课堂教学的反映出教师的业务能力,教学方法,工作态度及思想水平,也能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和思想状况。因此,各级领导深入课堂听课是了解教学,掌握教学、研究教学,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。为此,要求教学法系统各级领导经常深入课堂听课,并把它伴为一项制度来贯彻执行,教师也必须互相听课、互相学习、互相研究、共同提高。
二、教学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90节,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90次,校长、主任应随时检查授课教师的教案和教学计划,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次,教师同行之间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5次。
三、每次听课前要有所准备,熟悉教材,了解教学进度和主要内容,并到教导处填写听课检查记录。
四、每次听课前要有听课记录,摘录授课主要内容,师生双边活动及学生的课堂纪律。
五、每次听课后,要对授课教师提出一分为二的听课意见,对任课教师讲评,重点是讲评教学内容的科学性、逻辑性、系统性、准确性,教学方法是否有创新,学生反映如何等。
六、校内公开课要进行评分,评析记录,并载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七、任何教师不得拒绝他人听课,做到教学开放。